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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09年度“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4-28  来源:中关村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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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帮扶企业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经研究决定启动2009年度“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关村管委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海淀园管委会)是创新资金的项目组织单位。其中,海淀园管委会负责海淀科技园内创新资金项目的组织工作,中关村管委会负责中关村科技园区范围内创新资金项目的组织工作,市科委负责全市创新资金项目的组织工作。企业可按属地选择其中一家组织单位申报。
二、专项资金作为科技部创新基金的地方支持资金的方式组织实施。立项项目中符合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助条件的项目将择优向科技部进行推荐。
三、同一家企业仅能申报一个项目,严禁多头、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2009年度创新资金对企业及项目的申报条件、支持方式、支持额度、工作流程等方面的要求依据附件中《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请须知》执行。
五、已获得国家创新基金或北京市创新资金支持的企业,必须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新项目;验收基本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当年不得申请新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原则上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六、对于往年已申报北京市创新资金但未立项的项目,今年申报时请慎重考虑,如无重大改进,将不予受理。
七、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14日。 一般创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19日。重点创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3日。超过此时间上报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八、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海淀园管委会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创新资金项目代理申报活动,代理机构或个人的任何行为与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海淀园管委会无关。
 
附件:1.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请须知
2.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领域指南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创新资金申请须知.doc   创新资金项目申报领域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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