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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企业有望获筹建登记

日期:2010-05-14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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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定行业企业在未获审批前可申请工商筹建登记,加速办理开业相关手续。日前,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视察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时了解到,即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将在支持创新创业主体的设立和发展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根据现行工商登记管理制度,从事生物制药等特定经营范围的企业,在工商登记前须先获得政府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而企业筹办的过程中诸多事项又必须在获得工商登记后才能进行,大大影响了企业登记设立的速度。根据正在拟定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今后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内设立此类企业,在未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批前,可先向工商部门申请筹建登记。工商部门核准筹建后,一方面会将批准筹建的情况通报相关审批部门,一方面该企业便可同步启动相关筹建事宜。据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制定中的新条例还规定,在中关村区域内设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社会组织不再需要特定的主办单位,可以由发起人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并冠名“中关村”字样。

  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在视察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鼎桥通信技术公司和爱慕集团时,直接听取了企业管理人员的意见,并听取了中关村管委会和市政府法制办的相关情况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世雄参加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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