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专利权人: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工作导向,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作用,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开展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并于近日下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3〕3号)。
中国专利奖是我国专利领域由我国政府部门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颁发的最高奖项,自1989年创立至今已成功举办了14届。该奖项旨在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本届中国专利奖拟评出中国专利金奖2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5项、优秀奖若干项。
此次中国专利奖采取推荐方式申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北京地区申报项目的受理、推荐工作。为做好我市中国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项目要求
(一)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且稳定,技术或设计水平高,已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且所有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二)其他要求
1.一项专利填报一个项目。
2.重点申报已解决本行业、本领域重要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通过加强专利运用和保护有效扩大市场份额的项目,获国外专利授权的项目。
3.外观设计专利项目,重点申报家电、数码通讯产品及配件、交通工具、电工照明及家居用品、时尚休闲类产品、机械及工具类产品等领域的项目。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报送材料:
1. 参评项目材料:申报书原件以及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项目应用证明等其他材料的纸件(按序胶装成册)和相对应的电子件各1份;
2.有关专利产品的实物或模型、图片或照片等(自愿提供);
3.为鼓励我市专利权人积极申报,切实减轻申报单位的经济负担,此届申报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项目的专利检索报告由我局统一委托专业服务机构出具,申报单位不需承担任何费用(发明专利项目不用出具检索报告)。
(二)报送时间:
我局受理北京地区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8日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本辖区、本系统及本单位此次评选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各申报单位将项目材料直接报送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我局将组织专家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择优确定12个发明、实用新型项目和6个外观设计项目推荐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
特此通知。
联系人:北京市发明专利奖评选工作办公室 蒲文军、李琼芳
电 话:82356446-823 传 真:66126466
邮 箱:beijingipo@vip.163.com 邮 编:100191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13年1月25日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附件2:《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
附件3: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附件4: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