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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经济和信息化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深刻吸取吉林“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全力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3-08-01  来源:中关村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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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深刻吸取吉林“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全力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海防安字〔2013〕29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几点工作要求:

  一、加强防火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细化消防工作任务。坚决杜绝出现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监管不力、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履行消防安全检查职责,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各企业应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生产车间等重点监控区域实施检查,存在厂房装修用材不符合消防验收标准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应立即进行整改。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各企业应定期组织消防应急逃生演练,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常识、灭火逃生常识与火灾现场逃生要领等重要常识,同时加强对消防器材使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四、务必保持车间等工作场所消防通道的顺畅,火灾发生后,第一时间进行紧急疏散。对于已经发生的火灾事故,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火灾事故调查,认真进行整改。

  海淀区经济和信息化办公室

  2013年7月25日

 

附件:《海防安字〔2013〕29号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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