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本实训班的一项重要内容,第二次版权保护交流分享会于6月27日上午在海淀科技大厦顺利结束。依然是有5名学员上台进行了精彩分享,主要内容如下:
崔晓黎
第一组学员崔晓黎来自中航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讲了中航新材公司的施工领域和项目申报的基本要求:
首先对中航新材公司在国内科研、生产、销售、施工领域所做出的贡献以及节能环保、先进功能防护技术进行了介绍。中航新材在国际和国内桥梁工程防腐蚀技术做的尤为突出,典型的项目有中国的西陵长江大桥、曹妃甸港口、三峡大坝、国家大剧院和长兴岛原油储罐等防腐蚀工程。
其次崔晓黎用“5W+1H”简述了项目的申报要素:5W+1H是对选定的项目、工序或操 作,都要从原因(何因Why)、对象(何事What)、地点(何地Where)、时间(何时When)、人员(何人Who)、方法(何法How)等六个方 面提出问题进行思考,进行书面描述,并按此描述进行操作,达到完成任务的目标。
第二组学员王腊梅来自北京集创北方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以美国高通为例讲了知识产权管理内容:
王腊梅
首先介绍了高通是无线电通信技术研发公司,是全球最大的手机芯片厂商之一,还是苹果系列 产品的无线LTE芯片供应商,掌握了大量的3G和4G移动通信专利。2013年高通市值达到历史高点1049.60亿美元,超过一直领先的英特尔公司,居 世界第一。高通80%以上的收入来自专利转让,其中合作方每销售一部手机,就要向高通公司缴纳专利许可费,约占产品售价的6%左右。
其次提到了高通的专利发展理念:高通作为一家公认的创新型企业,其最大的创新不是它拥有 的数万条技术专利,而是它的发展理念和高通的专利授权模式。高通的模式打破了以前少数企业掌控整个移动通信产业的局面。伴随着的是中兴、华为、联想、三 星、LG等一批企业的参与,推动了整个移动通信产业的创新和竞争,从而让老百姓享受到了更多的实惠。高通为客户提供集成了高通公司技术的芯片和软件,帮助 它们轻松、快速地开发并推出产品。
然后王腊梅还提到了全球专利市场模式:大企业利用专利打压小公司已经是互联网业内不争的 事实,互联网法则使得很多小企业还没来得及在互联网世界崭露头角就被大企业吃干抹尽。有的专利流氓公司,他们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巨额赔偿。一旦小公司 的诉讼成功,这些企业的赔偿数额动辄上亿美元。
最后讲述了中国在国际专利领域存在的问题:中国在今后十年都要受制于国外企业的专利。高 通的成功不光让我们看到技术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更让我们看到保护专利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去保护专利,并且利用专利发展产业。高通的这种授权模式是我国在技术 创新方面的一大障碍。国内的产、学、研虽然不乏成功的案例,但是绝大部分技术专利在向产业转化的过程中都出现很多问题,甚至很多专利都是一纸空文。对社 会、对产业、对老百姓几乎没有任何价值,而这些专利往往花费了国家数十亿的科研经费,需要国家和企业进行反思。
第三组学员陈莹来自北京尚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讲述了企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陈莹
首先点明了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中所存在的问题:(1)缺乏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意 识:在大多企业中重视的只是有形资产的管理和保护,忽视了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重要价值。不重视技术的保密、专利的维护以及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没有使 这些无形的资产发挥重要的价值。(2)缺乏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企业每年科研成果虽多,但申请专利的却很少,多数企业没有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企业取得一 项科研成果并不容易,在开发研究过程中会涉及很多环节,包括选项、立项、专利申请规模、专利保护策略以及科技成果产业化。如果没有知识产权战略规划,难以 保证科研开发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3)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和管理体系不健全:虽然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但在具体的实施和操作过程中,我国的《版权 法》、《专利法》等仍表现出一些不合理性。比如授权时间长、裁断不合理等等。另外,企业没有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对专业人才的管理,导致企业的知识产权流 失。
其次讲述了企业知识产权的运用:(1)及时梳理企业知识产权状况,对企业的知识产权状况 进行梳理,对知识产权状况有一个全面的掌握。可以知道企业已经拥有什么知识产权,哪些知识产权已经依法履行法定程序,获得法律保护;哪些知识产权还未及时 依法履行法定程序,没有获得法律保护,对这些知识产权应该怎样处理。(2)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在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及时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 度。例如,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制度,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知识产权海关管理制度等。(3)建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制度,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包括:专利战略、商标战略、商业秘密保护战略、著作权战略、其他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资本运营战略等。(4)积极进行防御性专利 保护,善于利用失效专利,失效专利并不意味着是没有价值的技术。有许多失效专利虽然由于过了保护期或因故提前终止,但是其技术含量依然存在,也具有一定的 市场价值。
最后陈莹从企业战略定位和策略方面总结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主要对策:
1、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定位:(1)从知识产权的传统保护转向知识产权的现代经营。从经 营管理的视角重视知识产权的价值和战略意义,摒弃只从法律保护层面关注知识产权的传统观念,从而使企业认识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价值。(2)从知识产权的 侵权防御转向知识产权的战略规划:价值阶层理论;国内情况:我国企业大多还处于累积专利数量、规避侵权风险的防御阶段,只有少数企业进入创造利润的高级阶 段。(3)从知识产权管理转向无形资产管理:大部分知识产权都可以转化为无形资产,只不过这种转化需要一定的条件,即知识产权必须和企业生产经营和社会经 济生活相结合,发挥其使用价值,并取得经济效益才能转化为无形资产。
2、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主要对策:(1)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是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 重要基础。(2)明确知识产权战略的创新关键在于技术创新,以专利战略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战略是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一种制度安排。明确知识产权战略定位 是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的重要保障。
第四组学员倪雯来自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讲解了双软认证和新政策解读:
倪雯
所谓“双软认定”是指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两者无任何相关,可分开申请,无先后要求。两者的申请都有一个前提:拥有软件产品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申请双软认证可以让企业享受国家提供给软件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而且也是对企业软件知识产权的一种保护。
首先讲解了软件产品认定及申报流程:
1、软件产品认定和软件企业认定过程几乎一样,也是按“下载软件-填写资料-送交协会” 的流程,但比软件企业认定多了两道程序:(1)是申请前应获得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这份证明可以到软件行业协会申请,然后协会会 派专家到公司进行“检测”,检测通过后出具证明,这份证明的申请与软件著作权等无关,可随时申请。(2)是申请时需出具软件产品样品,这里的样品指的是软 件的安装光 盘或软件各模块的详细说明。
2、送交的申请材料除申请表外还有以下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申请登记软件产品的样品;(4)软件著作权的有效证明材料;(5)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 明;(6)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
其次讲了双软优惠政策及税收政策:软件产品登记享受税收,工资培训费抵扣这两项优惠政 策。软件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1)增值税优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 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2)企业的工资和 培训费用抵扣: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3)“两免三减半”政策: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 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4)知识产权的保护:软件版权受到侵权时,对于软件著 作权登记证书司法机关可不必经过审查,直接作为有力证据使用;此外也是国家著作权管理机关惩处侵犯软件版权行为的执法依据。(5)作为技术出资入股的依 据,《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
最后是来自中央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的第五组学员罗毅,主要讲述了电视版权特点、管理内容和版权保护探讨:
罗毅
首先罗毅以《舌尖上的中国1》山水背景题材为例讲述了电视版权侵权的特点:《舌尖上的中 国1》海报背景的设计师张发财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画家许钦松的山水画《岭云带雨》进行了设计创作。后经发现后台制作团队为外包企业,好在设计师及时 认错,原作者也最终放弃了相关的索赔要求,才化解了这场风波。
电视节目版权的特点:(1)电视节目属视听作品;(2)节目版权由制片者享有;(3)涉及的权利客体形式多样。
电视节目版权管理的主要内容:(1)制定版权管理规则;(2)规划版权利用形式;(3)统一内部付酬标准;(4)处理节目中的权力关系;(5)协调版权购买事务;(6)促进版权价值开发;(7)记录汇总版权信息。
电视节目全流程版权管理要点:(1)研发阶段:节目模式引进、与社会公司谈判;(2)立 项阶段:版权定级、版权操作指南;(3)制作阶段:签合同、做记录;(4)播出阶段:权限查询、信息更新;(5)评价阶段:效益评估、节目奖励;(6)开 发阶段:重新授权、权限查询、版权证明、权利清算。
最后罗毅讲述了电视节目模式的版权保护探讨:电视节目模式的保护在我国既是一个无法回 避,又尚无理想解决方案的新问题。电视节目模式很难获得我国版权法的保护,原因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第3条对于著作权法的 保护客体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并不包括电视节目模式。(2)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受该法保护的作品是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 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而有学者认为节目模式仅仅为思想,没有相应的较为固定的表达形式。(3)电视节目模式可能无法具有我国著作权法所要求的作品具 有原创性的要求,著作权法不保护作品的种类、风格,只要没有抄袭一个作品的具体表达方式,就不构成侵权。因此,将电视节目模式作为一种独立的作品,很难从 我国的版权法中找到有效的法律支撑。
27号下午,学院还邀请到了北京标盟知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徐永的《版权经营与风险防范》精彩讲座,主要内容如下:
徐永
版权的价值:通过《哈利波特》的商业奇迹书籍和全球票房收入,使罗琳身价高达5.45亿 英镑的案例,塞尚和世界首富比尔盖茨的故事来说明版权的巨大价值。总结了版权价值的大小因素:(1)知识产权自身的质量,分三方面:法律质量的稳定性、时 效性;技术质量,是指该作品的实用性、新颖性、创新性;经济质量,实施后能产生的利润率越高则经济质量越好。(2)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主要指社会环境对侵 权的惩罚力度。(3)市场因素,市场是决定知识产权价值最重要的因素。包括:名声和影响力、市场的认可和接受程度、可被利用的期限、有关的交易惯例等多种 相关因素。
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技术上的问题:(1)无形性;(2)专有性;(3)地域性;(4)时间性。
版权经营的方式:(1)应用融资:通过自行实施,用产品或服务带来的利润。(2)所有权 出售:通过版权的权利人的变更,换取现金的交易。(3)质押贷款:是指企业或个人以合法拥有的版权经评估后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融资。(4)版权引资: 指现有也指企业通过版权吸引合作第三方投资,企业通过出让股权换取第三方资金,共同获利。(5)作价入股:是指版权所有人,通过价值评估后,与资金方的成 立公司,获得企业股权;也指企业股东或者法人将自主拥有的版权,通过价值评估后,转让到企业,从而增加其持有的股权。版权融资租赁:通过出租版权的许可 权,获得经济利益。(6)知识产权信托:银行或信托公司,向投资人介绍版权产品,出售未来部分销售收益的“信托收益权”。
本期课程学员们准备的十分充分,每个学员讲述的都很精彩,涉及的领域新知识比上一次更加 宽广;希望通过每次的集体讨论分享学员们充分利用、优化所学的版权保护知识,更加明确版权保护的重要性,为自己的未来和企业的发展运营起到关键作用,让他 们所学到的知识能为自己所用。
现代服务业教研室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