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保证规范、有效实施海淀区创新资金项目监理及验收工作,经研究,决定将《海淀区创新资金项目监理及验收工作暂行办法》(海园发〔2011〕11号)的执行期限再延长两年至2016年4月20日。
海淀园管委会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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