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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批“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6-29  来源:海淀园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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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第八批“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6〕37号,附件1)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将于今年开展第八批“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明确候选人年龄要求:即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2.本次评选采用网上申报、审核方式。各单位、个人均需通过北京人才工作网(bjrcgz.gov.cn)注册、登录“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系统”,进行逐级填报和审核。单位以组织机构代码,个人以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号码进行注册。

  在进行系统注册和使用之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北京市优青人才评选申报系统使用手册》,并严格按顺序进行系统注册、材料提交与审核。

  材料提交与审核顺序为:申报人个人→二级提名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企业、学校、医院等)→一级提名单位(区属各系统归口推荐单位,如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推荐单位(区委组织部)。

  5.个人网上填报时间为6月27日—7月4日,二级提名单位(候选人所在单位)提交数据截止时间为7月4日。

  6.个人申报材料暂不需提交纸质版。

  7.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61137688 在线服务QQ:800048345

  8.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联系人

  张静 88498121

  附件:

  1. 关于开展第八批“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 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办法

海淀园管委员会

  2016年6月28日

  

附件1: 关于开展第八批“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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