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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淀园产业扶持基金拟合作机构和 拟投资企业进行公示的通知

日期:2017-05-05  来源:海淀园产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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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海淀区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 办法》、《海淀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引导基金实施细则》、《海淀区初创期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海淀园产业扶持基金方案已通过必要的审 查和调查程序,并经区政府专题会审定。现对拟合作机构和拟投资企业进行公示:

  一、科转引导基金

  拟合作机构:北京国富大数据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丝路华创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二、初创期企业股权投资基金

  拟投资企业:北京中科富海低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公示期:2017年5月3日-2017年5月9日。在此期间,如对上述拟合作机构和拟投资企业有异议,请于2017年5月9日前与受托管理机构北京中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并实名提出书面意见。

  特此通知。  

  联系人:付川琦、 唐磊

  联系电话:68915145、 68915155

  

海淀园产规处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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