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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三批海外高层次人才(海聚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8-10  来源:海淀园服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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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企业:

  根据市海外学人工作联席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三批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以下简称《通知》)安排,为进一步做好海淀区企业2017年“海聚工程”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作如下重点说明:

  (一)第十三批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共分八类:全职工作类、青年项目、短期项目、外专长期项目、外专短期项目、创业类、创业团队项目、战略科学家项目。

  (二)工作类人才(全职工作类、青年项目、短期项目、 外专长期项目、外专短期项目)以用人单位作为申报单位;创业类人才(创业类、创业团队项目)以申报人所在园区(包括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 科技园和工业园)作为申报单位。如申报企业不在园区内,该企业为申报单位,主管部门为所在。

  (三)本批申报的主要调整是:

  1. 在申报条件上,增加了“文化艺术、人文社科和体育类”,文化艺术类主要面向舞台艺术、文物保护、图书馆学、创意设计、文化活动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人文 社科类主要面向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体育类主要面向体育科研、赛事运营管 理、体育科技、专项技能、体育产业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

  2. 在申报材料上,更加注重网络填报,报送材料前需确认申报人已通过“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系统提交申报。

  (四)申报应进行网上填报。请申报人登录北京海外学人网(www.8610hr.cn),通过“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系统网上填写申报表,并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

  填报生成申报表后,连同附件材料,制作纸质申报材料一份和电子版材料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表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填写,确保内容完整、真实、准确。

  2、纸质材料包括:

  (1)申报表:网上申报完成后下载打印。

  (2)附件:材料按附件目录参考格式准备齐全,制作目 录,标注页码,顺序装订。附件材料中提供的证书、论著(论文)、专利、证明等外文书证资料的名称须用中文进行标注。仅提交申报人作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的 论文,论著、专利等代表性成果证明需选择重要的,原则上不超过5份。

  申报表和附件材料需采用无线胶装方式合并装订。

  3、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附件材料的电子文本应制成一个WORD或PDF文档,页码顺序与纸质材料一致)、汇总表(网上申报完成后下载),内容要求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申报表样表、附件目录参考格式由北京海外学人网(www.8610hr.cn)“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系统下载。

  纸质申报材料及光盘,请于2017年9月1日(周五)前报送海淀园管委会服务体系建设处,海淀招商大厦东617室)。

  联系人:吴茜 88499649。

海淀园服体处

2017年8月2日

附件:关于开展第十三批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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