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保监会近日印发的《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7]222号)要求,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征集工作,现将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通知转去,请有意申报的企业积极申请。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郑雪;电话:88497185,18811096190)
海淀区经信办
2017年11月7日
附件: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征集和申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