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即使是最小包装的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出厂前也要带上“电子身份证”。国家药监局昨日消息,基本药物生产中标品种企业全部实行电子监管,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
据了解,药品电子监管码包含每一个最小销售包装药品的基本信息、药品注册信息、生产企业信息、药品生产信息等。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是药监局建立药品从生产到流通可追溯的一项重要制度。从4月1日起,参加招标的基本药物全部实行电子监管。在此基础上,药监局将继续扩大电子监管范围,到2012年2月底,实现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