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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外企最低工资须为该市标准1.5倍

日期:2011-04-05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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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北京市总工会介绍,本市外资企业工会联合会首次与已加入该会的百余家外资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根据最终的协商结果,这百余家外企员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不能低于北京城市最低工资的150%。据了解,家乐福和沃尔玛未参加协商,不在其中。

    这些外资企业包括必胜客、银达物业、西门子、雀巢等。今后,在这百余家外资企业工作的员工,其最低工资标准不能低于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0%。“这个协商结果,是外企工会联合会根据这些企业的经济效益、承受能力以及员工普遍的工资水平等综合确定的,主要是为了保障外企一些低端人员的工资。”市总工会权益部部长黄伟介绍。他同时表示,这个最低工资标准只是适用于加入北京外企工会联合会的百余家外资企业,“不能要求全市所有外资企业的员工工资都是这个标准,有些没有入会的企业没有参与协商。”

    现行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160元,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工资、加点工资、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四类项目需用人单位另行支付,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当中。因此根据协商标准,这百余家外企员工的最低工资将不低于1740元。黄伟说,根据掌握的情况,除了个别的低端工作人员外,外企员工的工资普遍较高,实际的工资水平远远高于1740元。

    目前,北京外资企业工会联合会已设立维权热线,为员工以及企业解答有关建立工会程序、劳动争议、劳动法规等相关咨询,为维护外企员工的合法权益畅通了渠道。同时,考虑到外企职工自身的特点,需要具有较高素质的工会人士在维权过程中发挥作用,已分批组织所属外企工会负责人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员资格培训和专项财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会干部依法维权的能力。

    今年市总工会将把工资集体协商谈判的内容纳入集体合同条款中。市总工会还将积极与资方沟通协商,不断提升集体合同和工资协商的签约率,并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企业效益与员工工资增长挂钩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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