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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院20项新规专治“隐财老赖”

日期:2011-05-01  来源: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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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背着一屁股债不还,6岁的儿子名下却有30套房产,法院干看着不能执行。今后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逃避法院执行的“老赖”日子将会越来越难过。昨天北京市高院推出《反规避执行20项新规》,对采取各种手段隐匿、转移财产逃避法院执行的老赖将重点打击。

  据市高院执行局局长张美欣介绍,由于部分被执行人(俗称老赖)道德水准低下、诚信意识缺失、法制观念淡薄,导致当前大量被执行人利用法律漏洞逃避法院执行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最为典型的一个案例是市二中院正在执行的一起案例,夫妻二人欠下多笔欠款不还,二人名下也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他们6岁的儿子名下却有30多套房产。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法院执行只能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对于其家人的财产不能执行。不少被执行人就钻法律的空子,越来越多的被执行人将财产转移到妻子、子女、父母或其他兄弟姐妹名下,导致法院执行难。

  为此北京市高级法院昨天推出了20项反规避执行措施,并将开展重拳打击逃避法院执行的专项行动,以保证法院判决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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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项执行新规解读(部分)

  ■新规一

  加强财产保全措施的运用

  解读:财产保全是在案件起诉之前,趁着被告方还来不及转移和隐匿财产,在原告方提供保全担保后对被告的财产实施查封、扣押等措施,以保证判决后有财产可供执行。此前由于财产保全的门槛较高(原告须提供与被保全的财产等额的现金作为保全担保),所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比例受到限制。今后法院将降低财产保全门槛并且灵活运用保全担保,如可以由担保公司和银行进行担保等。

  ■新规二

  落实委托律师调查制度

  解读:今后法院将为更多的原告方律师签发调查令,律师持法院调查令有权调查老赖财产。

  ■新规三

  依法追加、变更被执行人

  解读:为了防止利益集团中恶意串通转移财产,法院在执行中发现被执行企业有股东抽逃资金的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执行其个人财产;独立法人的私人企业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追加业主为被执行人,执行其个人财产。

  ■新规四

  依法查控协助被执行人

  规避执行的关系人的财产

  解读:该条款是最具新意的新规。过去法院执行只执行老赖个人名下财产,今后对于老赖的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将执行其中一半。如果有证据显示老赖将个人财产转移到爱人名下,申请执行人可通过另行起诉的方法取得判决书后申请执行老赖爱人的财产。

  ■新规五

  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

  解读:除去与购房、购车等消费登记部门联合监控老赖买房、买车等高消费行为之外,市高院目前正在和民航售票、高档酒店等机构协商,在老赖乘坐飞机、住宿高档酒店等方面对其进行限制。

  ■新规六

  限制被执行人出境

  解读:联合海关等部门,对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的老赖进行出境监控。

  ■新规七

  公布拒执人名单

  解读:北京法院网已从即日起开辟定期公布拒执人员名单专栏,通过互联网将老赖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欠债数额公布于众。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对老赖进行查找和监督。首批老赖黑名单昨天已经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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