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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孵化器管理办法发布

日期:2014-11-01  来源: 北京日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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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中关村管委会了解到,中关村管委会和北京市工商局日前联合发布《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企业创业孵化集聚区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中关村一区十六园范围内,所有为创业团队提供办公、设备等创业扶持的国家级或市级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创新型孵化 器、企业孵化器,只要满足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由专业管理服务机构运营、建立企业退出机制等条件,就有望被认定为中关村创业孵化集聚区。今后,这些中 关村创业孵化集聚区将从过去以企业、高校自发性为主,变成自发性与政府支持的共同驱动,为小微创业企业降低办公、经营成本。

创业孵化集聚区,是指由独立机构运营、集中面向科技类和文化创意类及相关产业的创业期中小微企业出租,为入驻企业提供相应办公服务的场所。

 

 

“孵化企业并且能投资其中的优秀企业从而获得收益,这是我们办孵化器的一个重要动力。今后,这个动力又会加上一条,那就是政府支持。” 位于中关村亦庄园的汇龙森孵化服务中心总监孙践伟介绍,通过为企业提供租金优惠、公共设备仪器共享等服务,不少高科技创业团队被吸引进汇龙森孵化器。在汇 龙森园区的500多家企业里,有300多家都是员工数在30人以下的小微创业团队。

据了解,在办法出台前,像汇龙森这样孵化创业团队的行为主要是企业自发而为之,而经过政府认定后,类似汇龙森这样为创业企业提供服务的孵化器,将有望获得政府在资金、管理、政策等多方面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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