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中关村(000931,股吧)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传票,因其作为第二被告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白石桥老干部服务管理局的供暖费纠纷被索赔。
根据公告,1997年至2001年期间,老干部局与北京国城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建房合同书》及三份补充协议,其中2001年4月3日之 《补充协议》明确约定,国城公司每年10月25日之前负责交纳年度使用房屋30,902平方米热力供暖费。而中关村公司为实际产权登记人,即实际使用供暖 方。但自2009年起供暖费一直没有支付。
如今,这起15年前的供暖费纠纷被老干部局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二被告连带支付热力供暖费5,478,736.38元,同时判决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中关村经过自查,起诉状所述物业(原称“白石桥科技综合楼”,现称“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中公司所属房产大部分已陆续出售。根据规定,公司未与原告签署过受托收费协议,无代收代缴义务。
另外,公司拥有产权的面积中,地下部分公司认为不应计收供暖费;公司用于出租的房产面积1,434.01平米,租金中已含供暖费;公司物业自用房产C座206号房面积145.97平米,目前尚未缴纳供暖费。
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中关村将对案件进展情况保持关注,及时履行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