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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林地“包产到户”:承包期70年 收益归农户

2009-09-10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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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青岛市建设绿色青岛暨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上获悉,近日,青岛已经以胶南为试点启动林权制度改革,到2010年底,全市将基本实现包产到户,通过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盘活林业资源,实现农民增收和林业保护的双赢。

  青岛计划2010—2014年由市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资金用于林业改革发展和城乡造林绿化。林权改革的范围是青岛市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林地和林木。通过家庭承包经营等方式,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林地承包期为70年。同时放活经营权,农民可以依法自主决定经营方向和经营模式。收益权和处置权更加明晰,承包经营权人可根据开发利用的需要,对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农户承包经营林地的收益归农户所有。

  根据计划,青岛到2012年基本形成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新机制。目前,胶南作为省林改试点,林改工作已在6月份启动。截至目前,胶南923个有林改任务的行政村,已有892个民主通过村级林改方案,比例为96.6%,林改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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