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先生与赵女士离婚后,为逃避给付财产折价款,将名下财产转移到现任妻子陈女士名下,并与陈女士假离婚。记者昨天(11日)获悉,经丰台法院执行法官说服教育,朱先生承认自己假离婚,并主动执结了全部案款。
赵女士与朱先生原是夫妻,2008年因夫妻感情破裂,由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同时判决朱先生自2009年至2013年,每年1月30日前给付赵女士两万元财产折价款。因朱先生今年迟迟不给钱,赵女士于8月4日向丰台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先传唤朱先生到庭谈话,朱先生申报其拥有凯马货车一辆。但几天后,赵女士告知法官,朱先生在申报财产后的第二天,将车辆过户给了陈女士。执行法官于是又传唤朱先生,问他陈女士是谁,朱先生回答是他前妻,法官随后追问他车辆过户的情形,但朱先生不能自圆其说。最终,他坦白真相,称自己与赵女士离婚后又娶了陈女士为妻,为了规避法院的执行,他与陈女士假离婚,并逐步将财产转移到陈女士名下。经执行法官说服教育,赵先生最终真诚悔过,主动缴纳了全额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