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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上法院 10岁儿子出庭作证母亲出轨

日期:2011-08-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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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先生将妻子齐女士告上法庭,称妻子不忠,要与她解除婚姻关系,为了证明妻子出轨,刘先生带年仅10岁的小儿子明明(化名)出庭作证。记者昨天(11日)获悉,顺义法院最终判决两人离婚。

  原告刘先生诉称,其与妻子齐女士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可。二人生育一女婷婷(化名),今年14岁,后生育一子明明,今年10岁。婚后两人在顺义打工,2006年刘先生到别处打工,在此期间齐女士经常不回家,此后齐女士与一男子在家中同居。刘先生诉称,由于孩子在家,齐女士还经常威胁孩子不要告诉别人。同年年底,齐女士和别人同居的事情被刘先生发现,但齐女士依然与那男子来往。刘先生认为其与妻子齐女士的夫妻感情已破裂,故要求判令二人离婚,两个孩子均由刘先生抚养,齐女士每月付生活费800元,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庭审过程中,刘先生称齐女士与他人同居是齐女士自己对他说的,但齐女士否认此说法,并坚称其未与他人同居。两人的孩子明明出庭述称,2006年有一男子天天到他们租住处睡觉吃饭,并经常与他们在一块居住。齐女士对儿子所说予以否认,认为儿子所述是刘先生教出来的。

  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双方子女随刘先生一起生活,齐女士每月支付两个孩子每人每月抚养费300元,但并未支持刘先生关于精神赔偿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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