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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妻起诉少夫要求离婚胜诉

2011-10-04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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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年41岁的刘女士两年前邂逅了比自己小20岁的杜先生,两人相识一个月便结婚。婚后,刘女士称杜先生常打骂她,遂起诉离婚。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刘女士的诉求。

    刘女士称,两年前,她在朋友的婚礼上结识了杜先生。杜先生此后疯狂追求她。起初,她也介意双方的年龄差距,但杜先生说尽了甜言蜜语,杜的父母也当起了说客,这让一直未婚的她心动了。

    一个月后,双方领取了结婚证。刘女士说,婚后,杜先生经常无端怀疑她、找茬与她打架并常离家出走。不仅如此,杜先生还酗酒自残,还将她的右肋肋骨软骨打成骨折。

    刘女士认为,她与杜先生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也未建立起夫妻感情,和好无望,因此起诉离婚。开庭时,杜先生经合法传唤并未参加庭审,也未进行答辩。

    法院认为,刘女士与杜先生年龄差距较大、婚前相识时间较短,刘女士又于婚后不足一年半即起诉离婚,足以说明双方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未能建立深厚夫妻感情,现双方感情确已经破裂,对刘女士的离婚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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