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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回应"豪宅税"普通住宅标准将松动

2011-11-16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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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套在五环外的两居室户型,由于总价款超出了120万元,就要按照“豪宅”的标准征税。近日,由于多处楼盘集中开始交房,在五环外买了房的业主还没迎来收房的喜悦,就要按现行普通住宅认定标准中的“非普通住宅”交税。业主无法享受1%或减半征收的税率优惠。对此,市住建委昨(15日)晚回应,近日本市就将公布住宅标准调整方案。

    五环外两居变“非普通住宅”

    去年8月,张先生在大兴买了一套面积为88.08平方米、总价为154万元的两居室。前几天,他接到开发商通知准备收房,同时提醒他按3%的税率准备交税。

    “不是应该有优惠吗?”张先生一问12366纳税热线才知道,他的房子不算“非普通住宅”,得按3%交税。

    “真想不明白,这才两室一厅,就算豪宅?”张先生一头雾水,“税率优惠或不优惠,中间差价是3.08万,我们当初要有这个钱存着交税,为什么非得在五环外买个小两居?”

    按照财税(2010)94号文件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惟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2008年11月,本市公布了“普通住房”标准,认定普通住房需同时满足3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而对第三条,1.2倍的具体执行情况是:三环以内总价高于258万元/套,三环四环之间210万元/套,四环五环之间198万元/套,五环以外120万元/套。

    但这一认定标准在2008年出台以后就没有调整过。

    “我们同事就在五环对面买的房子,他就可以享受1%的交税优惠。”张先生指着五环路对面说。

    普通住房标准即将松动

    “从2008年到2011年,房价已经有不少变化,普通住房的标准为何还不动?”一名开发商表示,目前五环外的周边、包括亦庄、大兴、通州等重点新城中,总价在120万元以下的两居室很少,若都按照“豪宅”标准认定,未免有失公平。

    而按照原计划,普通住宅标准应每年年初根据上一年的平均房价调整一次,但过去3年里并没调整过。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暂不调整标准主要是为了稳定住房价格,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而这一标准将有望在近期出现松动。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昨晚对记者表示,市住建委对普通住房标准这一事关民生的政策高度重视,早在今年上半年,就已经开始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和多次论证。目前,已初步形成标准调整的方案,有望在近期公布。

    他表示,新的方案将充分考虑近年来北京城市发展和房价变化的情况,标准更加合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覆盖面将有一定程度提高,更多的购房家庭将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以最大程度的支持普通居民家庭自住型购房需求。

    纳税优惠认定以网签为准

    “就算是放宽了住房标准,我们也不能享受优惠政策。”听到这一好消息,一名在五环外购房的业主说。

    通过这位业主,记者在首都之窗北京市政风行风热线中查询到了线索。2011年5月18日,来信人“lvning008”提到了首套房缴纳税率的问题。而市地税局在5月24日回复称,《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中规定税率为3%。同时根据财税(2010)94号文件相关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惟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即1.5%;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惟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记者据此查询,(2010)94号文件即《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11月1日,“lvning008”再次在政风行风热线上提问,询问交房契税问题。10日,市地税局再次回复,判断是否能享受政策,以网签合同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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