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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手机交高额折旧费? 消费者状告电器公司

2012-02-08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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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某电器公司购买的手机多次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高某要求退货,而电器公司开出高额折旧费。为此高某将电器公司诉至法院。今天上午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高某诉称,2010年7月,他在某电器公司花费2980元购买了一部手机,但该部手机在保修期内多次出现问题,经检测后,电器公司在2011年5月为高某更换了同款同型号的手机。然而,新换的手机在半年内又多次出现问题,高某对手机质量产生质疑,要求电器公司退货,但电器公司要求高某承担2300元的折旧费用。高某认为,该笔折旧费不合理,要求电器公司退还全额货款。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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