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秀靓丽的女孩乐乐(化名)是一名舞蹈教练。去年7月的一天,乐乐在地坛麦乐迪唱歌时,被包房内的玻璃划伤脸部致破相。在赔偿问题协商未果之后,乐乐将麦乐迪诉至法院。昨天(5日)记者获悉,东城法院一审判决麦乐迪赔偿乐乐各项损失共计近12万元,其中包括5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去年7月2日,乐乐和几个朋友相约来到地坛麦乐迪唱歌。晚11时左右,几个朋友在包房内玩得正欢,没想到包房门后一个半米宽、一米长的柜子玻璃罩突然掉落,砸在乐乐后脑上断裂成两截,其中一截锋利的断面从乐乐的右脸贯穿划下。当时房间内的所有人都愣住了,直到看到鲜血从乐乐娇嫩的脸上涌出,众人才七手八脚地帮其包扎并呼叫服务员。
随后,乐乐被朋友们送到附近的安贞医院。经检查,乐乐的面部右侧额头至唇角外侧伤口有一道玻璃划伤,伤口深达皮下脂肪层,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事发后,乐乐一直没有上班,后来干脆辞掉工作呆在家里,几乎足不出户。
此前的庭审中,包房内的玻璃为何脱落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地坛麦乐迪的代理人认为,其包房内的玻璃较为牢固,“证人说当时原告喝了些酒,因此可以推测是当时原告醉后头部撞击玻璃所致。”乐乐的代理人对此并不认同,“我国法律禁止酒后驾车,可未禁止酒后唱歌,这一事件是由于地坛麦乐迪的行为不符合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要求,才导致乐乐受伤。”“如果麦乐迪方面采用有机玻璃或者其他材料,也不可能发生现在的悲剧。”
东城法院经审理认为,作为经营娱乐项目的营业者,麦乐迪应该保障消费者在娱乐场地内的基本人身安全。麦乐迪虽向法庭提交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营业日志及维修记录,但却不能证明玻璃没有滑落的可能。同时,也不能证明,是乐乐自身造成了目前的伤害。法院据此认为,麦乐迪对包房内设置的设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