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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不得刊发转载未核实网络信息

2013-05-08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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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报3家媒体虚假失实报道处理情况

新闻媒体不得刊发转载未核实网络信息

    针对“深圳女孩当街给残疾乞丐喂饭”“天然气将大幅涨价”“流浪汉因拆迁变富翁”三起媒体虚假失实报道,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7日下发通知,通报了调查和处理情况。通知还指出,各新闻媒体不得刊发、转载未经核实的社会自由来稿和网络信息,不得使用权威人士、有关人士、消息人士等概念模糊新闻消息来源。

 

    这三起报道调查情况为:今年3月,中国新闻社广东分社记者收到社会来稿后,未深入采访核实就将稿件《深圳90后女孩当街给残疾乞丐喂饭感动路人》和图片编发后上传至中国新闻网,并署名记者采写、摄影;同月,《中华工商时报》记者在仅采访了有关机构及专家、未向国家权威部门核实的情况下,就写出报道《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踏上“最后一公里”》,称“从4月起,我国天然气价格将进行大幅度上涨,其各地零售终端价格将达到3元至3.5元/立方米区位,进而逼向4元大关”,随后有关部门公开辟谣;4月,《信息日报》记者未做深入核实,就写出报道《流浪9年回家瞬间变“富翁”》,其中当事人获得“700余万元的土地补偿金”等关键信息仅系救助站人员转述他人的说法。通知还特别指出,三家新闻单位编辑审核环节“把关不严”,致使失实甚至是虚假报道在网站或报纸上刊发。

 

    据悉,中国新闻社目前已对当事记者、网站当日值班责任人等作出处理。《中华工商时报》主管单位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已对该报总编辑、值班编委、当事记者等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信息日报社也已对当事记者、当班编辑、值班主任、值班总编等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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