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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上海陕西确定试点甲醇汽车

2012-03-01  来源:中国环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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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28日说,工信部决定在山西省、上海市和陕西省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

  这位负责人说,经过2-3年试点工作,要完成对高比例甲醇汽车适用性、可靠性、经济性、安全性、环保性评价;明确甲醇汽车产品相关技术规范,制定主要标准,建立甲醇汽车相关标准体系;提出高比例甲醇汽车替代燃料相关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和管理规范;研究提出甲醇汽车产业政策建议。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我国甲醇汽车应用实践多年,已形成了从技术到产业化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条件。目前的研究表明,甲醇作为车用替代燃料技术上已不存在大的障碍,常规排放较清洁,非常规排放物中甲醛排放与柴油相当,在遵守操作规程下甲醇燃料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从近期看,甲醇作为车用替代燃料是我国替代汽油和柴油的一种选择,从中远期看,甲醇作为车用替代燃料对我国能源安全也具有战略意义。

  我国开展甲醇汽车研发和应用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不少省、市及企业积极参与,取得了大量的技术成果和宝贵经验,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十一五”以来,甲醇作为车用替代燃料逐步发展,《车用甲醇汽油(M85)》和《车用燃料甲醇》两项国家标准颁布实施,甲醇汽车开发、试验等活动取得积极成果,特别是在柴油机上实现了技术突破,为甲醇燃料代替柴油提供了可能。但多年来由于社会上对甲醇汽车的甲醛排放、安全性等问题存有争议,总体上进展不大。

  “尽管甲醇汽车已有多年的应用实践,但甲醇燃料及汽车客观上还属新兴领域,油与车的适应性有待进一步检验和提高,甲醇燃料和汽车的安全性有待在实践中进行全面验证,甲醇作为车用燃料,在加注、汽车运行等过程中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还需要做进一步评估。”这位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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