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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兴办福利机构获5700多万元资助

2013-08-28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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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昨天(26)发布消息,经过审核,全市189家社会力量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总共获得政府5700多万元的资助,用于鼓励其提供的老年人照养服务。其中,昌平区是惟一一个获得资助总额超过1000万元的区县。

    据了解,符合资助条件的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数量比上一年度增加了13家;政府补贴资金达到5764.63万元,比上一年度增加了700多万元。按照规定,社会办福利机构(不含社会办会员制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为生活自理老年人开展的福利服务,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老年人开展的福利服务,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从数量上看,海淀、昌平、房山和大兴列前三名,分别有26家、24家、18家和18家;最少的则是怀柔区,仅1家,门头沟区和顺义区则均有两家,延庆县、石景山区、密云县、东城区分别是9家、7家、7家、6家。朝阳区、通州区均为16家,丰台区为14家,西城区、平谷区分别为12家、11家。

    政府资助以实际服务老人数量为依据,补助金额可以反映这些社会兴办福利机构的规模。从资助金额看,昌平区总共达到1195.85万元,资助金额达500万元以上的还有海淀区(836.53万元)、朝阳区(688.44万元)、大兴区(576.58万元)。顺义、延庆、门头沟三个区县的资助额度均在100万元以下,其中顺义区的资助额度仅为20.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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