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昨日(22日)发布消息称,北京将在近期召开北京出租汽车租价调整,以及完善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机制听证会。
按照此前的惯例,市发改委往往在听证会召开前一个月发布此公告,再在听证会召开前15天公布具体的方案要点。
市发改委昨日发布公告称,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参加人席位25个,委托市消费者协会、市人大、市政协以及有关单位推荐产生。设旁听席位10个,设新闻媒体席位20个,公民和媒体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
听证会要点、听证人和听证参加人名单、旁听人及媒体具体报名时间和电话等内容,将于听证会召开15日前通过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网站(www.bjpc.gov.cn)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具体的出租车调价方案将在6月正式实施,而当前执行的燃油费将取消。
北京出租汽车租价调整,以及完善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机制听证会将于近期召开,何为听证会,听证会有何用处,听证会代表需要做何准备才能让听证会更有效?
昨日,本报记者采访了多个相关人士,对听证会的相关问题进行一一阐释。
1 哪些事项要开听证会?
挂号费水费均需听证
作为法律术语,“听证”一词最早源于英国的“自然公正原则”,即“任何权力都必须公正行使,对当事人不利的决定必须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国内有立法听证、价格听证等,但多数为价格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国家计委关于《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北京市实施价格听证会制度的规定》,北京制定价格听证目录,并在市发改委官网公示。
据了解,需要听证的事项有:义务教育学杂费;基本医疗诊疗费、挂号费、床位费和手术费;居民生活用水、用气价格和供暖价格;城市主要交通的轨道客运、公共汽车客运(小公共除外)和出租小汽车票价;公有住房租金;主要园林景点故宫、十三陵、八达岭、颐和园、天坛门票价格;国家计委委托的和市政府安排听证的其他调价项目。
近年,北京召开了居民电价、水价等多次价格听证会。
2 听证会代表如何产生?
听证会代表需有广泛性
按规定,消费者代表须占听证代表人数的2/5以上,而一般听证会代表约25人。
以去年北京天然气涨价的听证代表为例,当时是由市发改委牵头,然后让市人大、市政协、市消协等单位推荐产生。25名代表中,消费者代表15人,其中包括3名政协委员和2名人大代表。其他则是利益涉及方的代表、官方代表等。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听证会代表中的人大代表,由举行听证会的领域涉及的专门委员会进行推荐。比如水价上调,往往就是由人大城建环保委推荐适合的人大代表,征求相关人员意见;如果人数不够,可能再由代表联络室与相关代表沟通。
去年的听证会消费者代表有10人,均由市消协推荐。据市消协副秘书长屈建辉表示,选择听证代表,考虑其职业、收入、文化程度、居住地区、家庭人口、低收入群体等因素。
除了人员分布外,按规定,听证会代表应该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代表性,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政府有关部门代表以及相关的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等都得在这个群体中出现。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尽管规定的听证代表具有很高的要求,但实际运行中却有问题:即听证会群体的选择往往不是随意的,而是指定的,很多虽然是消费者代表,但其实背后都有利益集团或部门背景。
3 听证会意见能否被采纳?
听证会部分意见将被采纳
有关部门表示,听证会公布的方案并非最后方案,在听证会结束后,将会采纳部分意见,然后对方案进行修改,然后再开会敲定。
曾经作为听证会代表参加北京电价调整听证会的包玉良表示,听证会一些建议是会采纳的,比如自己和很多听证会代表在听证会提过,电价的计量要以年为单位,避开季节因素,这一点在最后实施的方案中有体现。
他表示,诸如出租车调价这种关注度高的听证会,应该给出更加充分的时间。
北京大学教授王锡锌表示,现在大家觉得听证会就是涨价会,这种质疑背后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听证会实际操作客观上存在问题,二是公众对听证会存在过高的功能期待。
王锡锌认为,当前听证会的定位是模糊的。如果听证会只是一种表达机制而不是表决机制,那么这实际上进一步要求作为听证会主持者的政府决策部门,应当以更加严肃的、真诚的、负责任的精神认真对待听证会,否则,本来就缺乏严格程序保障的听证会,就极有可能成为“作秀”或“过场”,而这将加剧对听证会的公共信任危机。
4 缘何听证会总是“听涨”?
代表构成、方案设计不合理
此前,河南洛阳市举行城市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参会的18名听证代表中17人同意水价调整,只有一人提出最好不要提价,引发质疑。
一位参与过多次听证会的代表表示,听证会的发起者不少是一些有政府背景垄断经营的机构。而一个25人规模的听证会,政府部门7到8人,经营者和利益相关方1到3人,专家学者2到4人,消费者10到12人。听证办法规定,消费者参加人须达2/5。
再加上持中立立场的专家学者,还有一部分对价格不敏感的消费者,听证会基本变成“一边倒”赞成。
同时,听证会提供的方案,往往大同小异。一个关于涨价的听证会,两套方案可能是水价一次涨0.22元还是0.25元,没什么差别。无法选择,由此让听证会变成涨价会。
5 如何让听证会更有效?
不能由申请方自说自话
王锡锌建议,首先要搞清楚听证会的目标是什么?一个是把不同利益方的诉求反映出来;第二是论证探讨最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比如出租车涨价,消费者可能觉得不好,那听证会就必须搞清一个事实:现有的价格是否就是导致司机收入过低、无人愿意从业、出租公司亏损的原因。
根据原始数据,再来讨论涨不涨,涨多少。听证会要具备事实的调查功能,申请涨价一方要提供成本和收益表,财务审议表要准确客观具体。同时,对于涨价的必要性还要有分析,要做细致的评估。要给出涨价的具体翔实的理由。要避免把听证会开成情绪的宣泄,而是探讨问题的解决,用事实说话,为价格决策提供有意义的依据。
竹立家表示,要改变价格听证的程序设置,不能让价格听证变成一道涨价选择题。价格听证的结果应是“可能涨价,可能不涨价,还有可能降价”。同时,为什么要涨、涨多少,要以成本监审为依据,不能由涨价申请方自说自话。
■ 价格听证会程序
申请人向物价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物价部门审核,符合听证条件的,一定时限内做出组织听证的决定→
召开听证会一个月前,物价部门发布即将召开听证会的消息,公布联系方式,公众可报名听证会代表、旁听→
召开听证会15天前,物价部门公布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以及听证会方案的要点→
召开当日,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介绍听证会代表→
申请人说明调价方案,依据和理由→
物价部门介绍有关价格政策、法律以及初审意见等,有时还要对申请人进行成本监审,并出具相关意见→
听证会代表就整个方案进行质证和辩论,发表观点→
每个代表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核实并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