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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环内污水三年实现100%处理 新建再生水厂47座

2013-04-23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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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市发布了《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规定,3年后,北京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其中四环路以内地区达到100%,新城达到90%,北京市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基本实现清河、坝河、凉水河、通惠河等城区河道不黑、不臭、无垃圾,水质还清。

    现状

    劣Ⅴ类河长超四成

    根据2013年2月的监测数据显示,北京市共有河道长度2545.6公里,具体监测结果如下:

    从上表可以看出,目前北京很大一部分的河道存在水质差的问题。其中,劣Ⅴ类河道占有水河长41.7%。

    近几年,本市污水处理能力已大幅增加。到2012年底,大中型污水处理厂从2000年的8座增加到41座,小型城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50座。全市年污水处理量从2000年的3.7亿立方米增加到2012年的12.6亿立方米,污水处理率由40%提高到83%。

    任务

    3年完成83项任务

    按照方案,北京3年将完成83项任务,今年计划完成18项。其中,中心城区8项、新城5项、乡镇5项。

    中心城区任务:完成清河北岸截污干线、东小口沟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清河、酒仙桥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东坝、垡头、五里坨污水处理厂、丰台河西再生水厂等项目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万立方米/日;新建改造污水管线86公里,新建再生水管线35公里。

    新城任务:完成房山城关、大兴黄村、平谷洳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和通州河东、昌平百善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水管线182公里,再生水管线69公里。

    乡镇任务:完成房山琉璃河、韩村河、平谷马坊镇、马昌营、东高村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水管线51公里。

    临时治污工程:在河道干支流重点排污口建设临时污水处理设施17处,城乡接合部重点村庄和小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42处,对入河污水进行简易处理。

    3年后,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其中四环路以内地区达到100%,新城达到90%,全市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

    措施

    建处理设施是核心

    北京将以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为核心,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能力,提高污水处理量。

    据北京市水务局介绍,全市将新建再生水厂47座,升级改造现有污水处理厂20座,使其主要出水指标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28万立方米/日。

    其次要加强企业污染源头监管,制定更严格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标准。加强对化工、制药、纺织、食品制造、酿造和电镀等工业废水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的监管,确保重点污染企业在“十二五”末达到新的排放标准。限期关停不符合北京产业发展定位的企业和排放含重金属废水的小型生产企业。强化垃圾处理设施和粪便消纳设施、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监管。

    工作机制方面将建立环保、水务、城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查处城乡接合部和河道两岸违法、违规排污行为。还将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加快河道两岸环境综合整治,严禁违法排污和堆放、倾倒垃圾。

    最后是创新跨区县河道流域管理模式,形成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区县政府、沿河单位、社会组织和市民代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投入

    逐步提高再生水价

    三年行动方案仅工程投资就达266亿元,北京将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再生水价格。

    北京未来将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再生水价格,在污水处理费覆盖服务价格前,将现有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政府投资、财政运营经费补贴与污水处理行政收费统筹使用,按照购买公共服务模式,保障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成本及企业合理收益。

    此外还可以扩大企业直接投资,严格特许经营管理,市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单位可以通过盘活资产、融资租赁、产业基金、银行票据、结构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筹措资金。

    政策方面,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及配套管线项目工程建设、征地资金及50%的拆迁资金,通过企业融资和市政府资金支持统筹解决,其余50%的拆迁资金由区政府承担。

    最后还将探索建立水环境容量补偿机制。根据污水排放量及污水处理量等指标,由上游区县向下游区县或污水处理厂重点建设区县缴纳污水处理经济补偿费。经济补偿费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后期运营等方面。

    落实

    强化属地政府责任

    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协调小组,同时强化属地政府责任。

    为保证三年行动方案的落实,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设施建设、政策制定等工作,市政府相关委办局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具体协调推进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此外,要求同时强化属地政府责任,区县政府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统筹协调推进本地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中心城区政府任务十分艰巨,既要保证设施建设,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也要负责做好城乡接合部村庄和居民小区的污水收集、处理工作,严格控制人口过度集中,严厉整治各类商户污水的无序排放。

    远郊区县政府则要侧重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征地拆迁等工作,强力推进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展望

    城市内河不黑不臭

    三年行动方案不仅重视污水的收集与处理,同时也注重再生水的生产和优化配置。

    据北京市水务局介绍,针对现有污水处理厂、多数布置在城市下游的状况,方案规划了四大跨流域再生水调水工程,每天计划调100万立方米的再生水补充到上游的永定河、清河、坝河、凉水河、南护城河等河道,改善河道水环境。

    届时,北京污染严重的城市河道下段的水环境,也将得到很大改善,由目前的劣Ⅴ类水体逐步改善到不黑、不臭的基本治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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