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子站
您的位置:首页 > 环境保护 > 环保作文 > 正文

部门预算结余资金将由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2015-02-28  来源:京华时报
[字体: ]

财政部昨天(2月27日)公布了“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结转结余资金的范围及清理措施,要求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并应在两年内使用完毕。

  通知规定,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除权责发生制核算事项外,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未满两 年但调整用途的结转资金,其结转时间应按初次安排预算的时间计算。已按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事项最迟要在2016年底前使用完毕,地方规定时间更为提前的,从 其规定。

  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中,预算尚未分配到部门和地方并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下级财政交回上级财政统筹使用;未满两年的结转资金, 同级财政可在不改变资金类级科目用途的基础上,调整用于同一类级科目下的其他项目。预算已分配到部门并结转两年以上的结余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发布人:  验证码:  
200汉字以内
-- 信息检索 --
精彩推荐
本站为公益宣传站,如涉及版权,请和我们联系。 关于我们 | 合作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