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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建社区必须一律配菜场 规格敲定

2011-07-17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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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北京新建大型社区里至少拥有1家800至1000平米的社区菜市场,政府将采取产权回购回租、投资入股等方式让菜市场回归公益性。

    北京市商务委、发改委、财政局、农工委、工商局5部门近日联合制定《关于加快本市蔬菜零售网络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这是北京政府为保障蔬菜供应稳定而推出的举措。

    区县政府可回租、入股菜市场

    《指导意见》指出,区县政府可采取公建配套代建和收购、产权回购回租、投资入股等方式,加强对蔬菜零售终端的管理,确保使用功能不变。

    对于新建的居住项目,由开发商代建菜市场,或由区县政府出资收购房屋产权后作为菜市场;对社区菜市场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加大政府对其产权回购和投资入股;或由政府出资回租非国有产权菜市场,委托专业公司从事蔬菜零售经营;也可结合其他公共建设项目配套新建菜市场,通过这些方式推进菜市场公益性。

    按照计划,3年内全市新建规范化的社区菜市场不少于150家。城六区3年内每区至少收购新建社区菜市场配套设施5家,回购菜市场产权5家,回租菜市场5家,投资入股菜市场10家。

    市商务网流通规划处表示,将确保新建社区的蔬菜零售网点设施用途,恢复原有蔬菜零售网点功能,挖掘社区地上、地下闲置空间资源,“2012年底前,各区县补齐蔬菜零售网点空白”。

    零售网络建设资金纳入区县重点预算

    根据《指导意见》,今后新建大型社区至少拥有1家800-1000平方米的规范化社区菜市场,新建中型社区至少拥有1家不少于600平方米的菜市场。

    记者了解到,一般来说,3万人以上的为大型社区,7000人到3万人的为中型社区。

    市商务委流通规划处人士介绍,为保障实施,各区县将建立由区县政府主管领导负责,商务、工商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菜篮子”建设部门联动机制,把蔬菜零售网络建设资金列入区县重点工作预算,通过银行贷款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加大财政投入。

    同时,各区县还要针对菜市场网点规划、设施选址、经营资质、规范经营等重要环节制定出相关扶持政策。

    ■ 追访

    社区菜市场实行“五统一”

    市商务委介绍,大型社区、中型社区蔬菜供应,可采取社区菜市场+社区菜店+生鲜超市为主的业态组合。7000人以下的小型社区,可采取社区菜店+小型生鲜超市+早晚市+流动售菜点的业态组合。

    此外,城六区每区至少与2至3个蔬菜生产地区建立蔬菜直供战略合作,在三年内发展本地和外埠蔬菜直营菜市场和直营菜店30家以上。社区菜市场、社区菜店还要实行“五统一”,以提高规模化,降低经营成本。“五统一”分别是:统一管理、统一采购和统一配送、统一标准、统一品牌。 (记者廖爱玲)

    区县新增菜市场指标(按常住人口比例安排)

    东城7家 西城11家 朝阳27家 海淀26家

    丰台16家 石景山5家 门头沟2家 房山8家

    顺义6家 通州9家 大兴10家 昌平9家

    怀柔3家 平谷4家 密云4家 延庆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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