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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建议开征机动车排污费

2012-06-13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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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定污染源排放配额及减排比例,征收机动车排污费、开展空气污染与人体健康影响研究、治理环境违法应增加拆停等强制措施……6月12日上午,市政协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提升首都空气质量的建议案”,提出6大方面19条具体建议,以治理PM2.5污染为重点防治大气污染。

    确定各类污染源减排比例

    市政协建议北京要“量容”发展,制定完善基于空气质量达标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研究确定工业企业、机动车、建筑工地、生活服务业等各类污染源的排放配额和减排比例,并对涉及的地方政府、行业部门、企业和公众的责任和义务进行细化分解,从多层面构建本市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体系,明确目标和责任,在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等各方面落实具体的控制措施。通过控制污染物增量、削减污染物存量,最终将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在环境容量之下。

    征收机动车排污费

    实施污染减排重点工程方面,市政协常委会建议构建气、电为主的能源结构体系,进一步加大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的供应量。尽快关闭电厂燃煤机组,完成所有民用和工业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严格控制低矮面源燃煤污染。继续采取经济鼓励手段,促进老旧机动车淘汰。通过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老旧高排放车区域限行以及征收机动车排污费等手段,控制在用车使用强度。开展对在用车、特别是外埠进京大型运输车的监管。加强区域慢行系统建设,恢复自行车道,进一步提高自行车出行比例。

    开展空气污染风险研究

    市政协常委会建议针对PM2.5开展一系列科学研究。首先要科学分析PM2.5污染组成,建立完善北京市PM2.5源成分谱,定量估算燃煤、机动车、扬尘、餐饮等不同污染源对PM2.5的贡献率,为治理PM2.5提供科学依据。科学布置空气质量监测评估网络,尽快补充增加PM2.5监测设备,在居民生活区、工作区增设监测站点,更好地让市民了解自己所在区域的空气质量。尽快研究基于空气质量达标的环境容量核算方法、区县及行业允许排放总量配额等关键技术问题,作为总量控制的基础和量化管理的依据。开展空气污染与人体健康影响的研究,对本地污染特征、本地人群健康风险进行系统分析,从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的短期急性效应和长期效应两方面开展相关研究。

    处罚违法行为增加强制措施

    在法制建设配套上,市政协常委会建议尽快修订本市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法规,消除“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不合理现象,加大处罚力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在经济处罚上不仅提高罚款额度,而且对经处罚后仍不停止违法行为的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给予“经济处罚”。在行政强制手段上,可增加没收、拆除、停产、关闭等强制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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