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企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该加强”的规定和《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财会[2010]19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国国民经济紧缺人才培养步伐,着力造就一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领军人才,财政部决定举办2012年企业类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班。现将《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京财会[2012]818号)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财会[2012]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政策宣传以及报名工作,并将申请参加培训选拔人员的《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12年6月30日之前报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
联系人:贺晓霞
联系电话:88549668
附件:
1.《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京财会[2012]818号)
2.《财政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财会[2012]5号)
二О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