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下旬至12月21日,辽宁省沈阳市行政执法、城建、环保等部门及交警支队将对无证排放、乱排乱卸垃圾残土的车辆进行严厉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清除公路边、河边、沟边的垃圾物,清理城乡结合部、区与区结合部、铁路沿线、城市出入口等地区的垃圾、残土、白色污染等卫生环境死角。同时,集中治理乱排乱卸垃圾残土和沿街散落造成的二次污染现象。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除将对违规车主进行滞留车辆进行处罚外,还首次明确了处罚额度。对于无排放许可证、无排放回执单或不按排放证规定排放地点、排放运输路线排放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将分别处以1万元的罚款,交警部门还将吊扣司机驾照。对未实行密闭化改装而从事城市垃圾和散流体物料运输、混排城市垃圾、车辆不加盖等违规行为,都将处以1000元的罚款。
同时,对沿途散落、污染路面夹带泥沙的违规行为将改变按车次处罚的标准,首次采取两元/平方米的标准处罚,即按从运输场地开始计算到被查处地点的沿途散落残土面积处罚。联合执法部门还公布举报电话,欢迎市民有奖举报乱排乱卸垃圾残土车辆或运输垃圾残土车辆封闭不严、沿途散落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