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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万余事业单位启动清理规范

2011-08-25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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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突出问题的事业单位明年2月底前将被撤销或整合

    作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第一战”,即日起,本市启动全市范围的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机构设置和实际运行有问题的单位将被撤销或整合,预计明年2月底前基本完成。这是记者昨天(23日)从市编办获悉的。

    据介绍,本市各级党委、政府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各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及其他组织所属事业单位都纳入此次清理规范的范围内,预计涉及1万余家事业单位。

    “通过清理规范,可以全面掌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摸清底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打掉长期存在的一些‘空壳’和‘浮沫’,为下一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奠定基础。”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次清理规范主要涉及两方面内容,首先是机构问题。“对于机构设置和实际运行存在突出问题的事业单位,将分别予以撤销或整合。”该负责人说,如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擅自设立的、承担的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批准设立两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的、名存实亡或已批准转为企业或社团的机构都将被撤销。而属于整合的机构主要包括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的;职责相近、重复设置的;因行政区划整合、主管部门撤并等原因涉及事业单位调整的等。

    其次是编制问题。“在规范机构设置的基础上,将对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情况进行清理。”该负责人介绍,将实行严格的总量控制,严禁超编进人,现有超编人员将逐步消化。凡是被撤销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将收回其编制;调整整合后新组建的事业单位,在原有编制基础上从严从紧重新核定编制。对于职责任务萎缩或大量空编两年以上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也要相应核减其编制。“清理规范期间,不再新增事业单位,也不再新增事业编制,确因工作需要的将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该负责人表示。

    市编办相关负责人说,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是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的重要一步。要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原则要求积极稳妥的开展。目前,本市清理规范工作已启动,本月底前,市、区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在全面梳理“自家”情况后,拿出清理规范方案,包括机构编制现状、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内容,报送同级机构编制部门。

    从10月初到年底,市、区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按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批复的清理规范方案,进入组织实施阶段。明年1至2月份,市、区县编办将用两个月时间分别对市属、区县属事业单位启动检查验收,并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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