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设立30周年系列活动”8日在北京市规划展览馆启幕,旨在纪念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30周年,同时总结经验,广泛交流,进一步推进我国文物保护工作。
记者了解到,1982年,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2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标志着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进入新机制重点保护时期;同年,国家《文物保护法》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文物保护工作步入有法可依的阶段。这两件大事对我国历史文化资源、环境的可持续保护与利用,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据主办方中国城科会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系列纪念活动6月至7月在京举行,将主要举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设立30周年纪念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论坛和北京名城文化探访三大系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