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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国家级保护动物 市民私养宠物猴要挨罚

2012-06-07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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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悟空”扶着吸管喝可乐。

    近日,一只叫“悟空”的石猴爆红网络,“悟空”抱着奶瓶喝牛奶、扶着吸管喝可乐、咬着耳机听音乐的萌照被网友们疯狂转发,不少人表示也想养只猴当宠物。昨日(6日),记者走访本市宠物市场发现,猴类仍被禁售,市民尚不能合法饲养宠物猴。

    袖珍石猴价值不菲

    在网上热传的图片中,这只穿着黄红相间小连帽衫的小猴子体型袖珍,显得小巧可爱。它站在餐厅的桌子上,蹲在一个比自己矮半个头的可乐杯前,正用手扶着吸管喝可乐。这张照片被网友广泛转发,“好可爱啊,我也好想养一只!”不少人在留言中表达对宠物猴的喜爱。

    小猴子的主人是80后镇江小伙王文卿,他是一家公司的白领。儿童节,他带着小猴子外出就餐时,被网友“偷拍”后上传网络。

    据王文卿讲述,这只猴子是他饲养的日本袖珍石猴,名叫“悟空”。石猴作为灵长类动物,非常聪明,各种模仿能力都超强。在“悟空”一个多月的时候,王文卿经常给它喂奶粉,它已经学会了抱着奶瓶喝奶,有时候还会自己去找奶瓶,学人吃饭,还会喝可乐。

    据了解,王文卿当初花费15000元在上海购买了这只石猴。“饲养这只猴子,需要经过严密的手续,办了很多证件。”王文卿说,自己前往林业局的野生动物管理处以及防疫站办理了繁殖饲养证和防疫证书,“以后每年还要到防疫站进行复查等。”

    宠物商“谈猴色变”

    “悟空”的爆红也让不少北京人萌生养宠物猴的心思。养石猴是否合法、在哪里可以买到、该如何饲养,一时间成了众多网友关心的热点话题。

    昨天上午,记者走访新官园花鸟鱼虫市场和水锥子花鸟鱼虫市场等本市知名的宠物市场,均未发现有销售石猴等猴类宠物的店铺。“哪敢卖啊,只要是猴都不允许卖!”官园市场一名商户告诉记者,猴子至少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自然不允许个人当宠物饲养,“石猴、懒猴都不能私下交易。”

    该市场的管理方更是明确告知记者,市场里没有任何一家商铺会销售猴类宠物。他透露,此前的老官园市场曾有人私下贩卖宠物猴,但“那些人现在还在监狱没出来呢”。

    本市暂不允许饲养

    昨日,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石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本市不允许私人饲养。今年上半年,该中心曾从大兴区接回一只石猴,该猴便是私人饲养被举报后罚没的。

    据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站长王民中介绍,根据相关规定,石猴等猴科动物都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甚至是一级保护动物,个人或单位只有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下可准许饲养,且需要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目前尚不允许作为个人宠物饲养。

    王民中说,本市目前对于个人私自饲养石猴等国家保护动物采取两种处罚措施,如个人并非以营利为目的进行饲养,则一般会由森林公安等执法机构罚没动物。对于以营利为目的的饲养,除了罚没动物,还要处以罚款,甚至追究刑责。

    此外,宠物猴多携带猴疱疹病毒,可能会造成人类的致命感染。即便是购买者和饲养者同时具备林业部门签发的驯养繁育证,也不鼓励饲养。

    前车之鉴

    男子网售蜂猴获刑一年

    男青年胡某买了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蜂猴在家饲养,后因女友反对,其通过网络发帖出售,近日被西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1986年出生的胡某是一家文化公司的网络编辑,平日里喜欢饲养小动物。去年9月,胡某从网上看到有人出售蜂猴就主动联系。胡某在法庭上说,他知道蜂猴是国家保护动物,但因为十分喜欢,就以4000元的价格买下在家细心饲养。“我怕它生活不好,还专门定做了一个保温箱,安了保温灯,平时给它买新鲜水果吃,喝的都是蜂蜜水。”胡某说,养这只蜂猴三个月,每天喂的新鲜水果就十多元钱。可是女朋友对胡某养蜂猴很是反对,胡某权衡之后,决定原价出售,给蜂猴找个“好人家”。

    11月初,胡某在网上发布出售蜂猴的帖子,被人举报。法院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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