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调整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贷款担保额度和享受财政贴息的贷款额度双翻番,以吸引更多人群创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10日共同发布了《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实施办法》《北京市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管理办法》,明确了以上内容。
据介绍,此次调整将个体工商户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担保额度和享受财政贴息的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将小微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担保额度和享受财政贴息的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双翻番。
此外,合同期满未就业大学生村官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贷款免担保,并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全额贴息的支持;对零就业家庭、低保、“4050”、残疾及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等经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照《北京市就业援助规定》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个体工商户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的,不受微利项目限制,由北京市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据了解,北京市失业人员、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农村妇女开办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以及经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认定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据悉,北京市自2003年开始实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截至目前贷款担保额度及享受财政贴息的贷款额度,比2003年提高了10倍,财政贴息的范围由19个微利项目扩大到10大项近百个项目。截至目前北京市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近2.1亿元,1600家初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了这一惠民政策,直接帮扶了2210人实现创业,带动1.4万余人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