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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扫码付款遭暂停 腾讯市值蒸发400亿

2014-03-17  来源: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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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扫码付款遭暂停腾讯市值蒸发400亿

  今天上午,记者用微信支付成功在商场购买化妆品

支付宝扫码付款遭暂停腾讯市值蒸发400亿

  支付宝扫码支付显示错误 (手机截图)

   昨日下午,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周金黄确认,央行已经暂停支付宝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针对市场传言的扫码支付动了“银行的奶酪”,周金黄强调,央行此举是出于安全考虑而非针对某家企业。

  今天上午,记者体验发现,支付宝扫码支付功能已无法使用,但微信扫码支付正常。

  事件报告材料 何时需报送? 3月31日前周金黄接受新华社采访时确认,央行于前日下发关于暂停支付宝公司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等业务意见的函,对支付宝、腾讯的虚拟信用卡产品和条码(二维码)支付等面对面支付服务暂停。

  央行要求下属支行全面评估二维码支付、虚拟信用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并于3月31日前将报告材料和有关监管建议报送支付结算司。

  通知强调,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在推出创新产品与服务、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展跨境支付业务时,应至少提前30日履行业务报备义务。

  支付宝、腾讯正与央行沟通

  记者上午从支付宝方面了解到,其在昨日已经向央行进行具体业务的汇报与沟通,并称根据央行要求递交了相关材料。

  腾讯方面表示,正在与央行密切沟通,会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报备的事项,让一切回复正常。

  中金昨天发布的研究报告认为,在鼓励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大背景下,补充材料和进行修正后,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仍有恢复的可能。

  争议暂停通知 是否针对谁?

  昨日的消息传出后,有市场分析认为,虚拟信用卡的推出,将打破现有信用卡的格局,动了“银行的奶酪”。

  对此,周金黄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此次对相关产品只是“暂停”而非“叫停”。

  央行通知指出,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突破了传统受理终端的业务模式,其风险控制水平直接关系到客户的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目前,将条码(二维 码)应用于支付领域,有关技术、终端的安全标准尚不明确。相关支付撮合验证方式的安全性尚存质疑,存在一定的支付风险。虚拟信用卡突破了现有信用卡业务模 式,在落实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保障客户信息安全等方面尚待进一步研究。

  周金黄介绍,此前央行曾接到消费者的投诉,称在二维码支付过程中,出现了信息和资金被盗取的问题。周金黄表示,与传统金融业务相比,二维码支付、虚拟信用卡等业务涉及不少新技术、新流程,很多方面目前的既有规则并未涵盖,存在一定风险隐患,央行需要对此有进一步研究。

  周金黄强调称,央行对金融创新一直持鼓励态度,暂停相关业务,主要是出于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和风险防控等方面的考虑,意在更好地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

  影响中信A股停牌腾讯市值蒸发400亿

  昨日下午,中信银行“因需澄清媒体报道”停牌。中信银行报收于4.89元,创今年最大单日跌幅8.26%。港股方面,当天中信银行H股也暴跌6.86%。

  腾讯H股昨日也遭重挫,盘中跌幅一度超过6%,最终收盘跌4.08%,市值蒸发400亿港元。

  A股市场上的二维码支付相关概念股也遭受重挫,新大陆、证通电子跌停,星网锐捷跌9.99%,信雅达、航天信息也走势低迷。

  支付宝及微信受影响的业务

  微信:嘀嘀打车、线下扫码支付、微信网络信用卡

  支付宝:快的打车、线下扫码支付、支付宝网络信用卡

  二维码支付:是一种基于账户体系无线支付方案,商家把账户、商品价格等交易信息汇编成二维码,用户通过手机扫描这些二维码,即可进行商家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结算。

  体验支付宝:扫码支付无法使用

  今天上午,记者登录淘宝网购物时,在付账页面右上方依然显示着供用户扫描付账的二维码。

  当记者尝试用手机支付宝扫二维码付账时,虽然能够扫码成功,但在输入支付密码后,手机页面却显示“系统内部错误”,最后并没有能成功付款。

  微信:商场扫码支付正常

  今天上午,记者在王府井百货大楼一层购买了一些化妆品。三个支付柜台其中的一个可进行微信支付。在可微信支付的柜台有一台电脑显示器面对付款人员。

  记者体验微信支付,将商品柜台开具的销售凭证交给收银员,收银员录入操作后,在面对付款人的电脑屏幕上会弹出掌心大小的二维码。记者使用微信扫描后,手机弹出确认支付界面。确认并通过验证码,既支付成功。

  从扫码到支付成功前后10秒钟左右,支付前后用时15分钟左右。“微信支付刚开始,这两天陆续有人用微信支付了,但还是占少数。”工作人员说。

  据此前媒体报道,王府井百货除二维码支付外还可微信扫描条形码支付。“现在刚开始二维码支付,条形码支付现在还没开始。”工作人员说。

  今天上午,有消息称,3月11日有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到央行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手机支付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并征求意见。

  根据上述文件内容,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同一客户所有支付账户转账年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个人支付账户单笔消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同一个人客户所有支付账户消费月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超过限额的,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

  上午,记者从多家第三方支付机构证实此事。部分机构工作人员称,这是央行第三次就第三方支付征求意见。业内分析认为,这意味着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的支付、消费甚至投资等功能将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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