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记者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中关村“1+6”政策和规划纲要动员大会获悉,财政部会同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将在中关村国家示范区内开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试点。
试点范围在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分别与北京市政府确定的联合支持的新立项项目中进行科研项目经费改革试点。
试点内容包括:一是开展间接费用补偿机制试点。在总结科技重大专项列支间接费用经验的基础上,对试点项目中相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行间接费用补偿机制。
二是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分阶段拨付试点。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关健节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阶段拨付试点。
三是开展科研项目后补助试点。对于具有明确的、可考核目标的项目实行后补助支持方式,在项目完成并取得相应成果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评估或验收后给予后补助。
四是开展增加科研单位经费使用自主权试点。完善试点项目中相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预算调整程序,适当扩大科研单位在项目内部各项费用间预算调整的权限,增加经费使用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