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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期:2011-05-14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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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5月13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3号中关村建设大厦五层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周宁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206,703,29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0.629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朱卫江、廖宏浩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监事代表贾鹏云先生、法律顾问朱卫江、廖宏浩律师和两名股东代表李军先生、许志伟先生担任监票人,监督会议投票、计票过程。

  议案1、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06,703,297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议案2、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06,703,297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议案3、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06,703,297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议案4、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06,703,297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议案5、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61,780.47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193条规定:“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鉴于公司2005年度出现较大数额的亏损,2010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公司201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利用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

  同意206,703,297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议案6、2010年度财务报告各项计提的方案;

  表决情况:

  同意206,703,297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议案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同意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1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50万元,聘期1年。

  表决情况:

  同意206,703,297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议案8、《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206,703,297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议案9、关于控股子公司中关村建设承揽上海鹏汇公司惠南镇项目总包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关村建设”)于2011 年3月5日在上海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揽上海鹏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鹏汇”)开发的惠南镇东城区C6-1地块工程的总包工程。本次交易金额合计19,200万元(人民币)。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1.3(二)之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上海鹏汇为本公司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48,588,4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议案10、关于增选吴发强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推荐吴发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结束,即2011 年5 月13日至2012年12月13日。

  表决情况:

  同意206,703,297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议案11、关于增选陈萍女士为监事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推荐陈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结束,即2011 年5 月13日至2012年12月13日。

  表决情况:

  同意206,703,297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会议通报事项:

  独立董事许军利先生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向全体到会股东做了《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廖家河先生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向全体到会股东通报了《独立董事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证券投资情况、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的专项独立意见》。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卫江、廖宏浩;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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