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1年5月11日与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区域经济服务办公室)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二、协议主要内容介绍:
为促进双方可持续发展,按照“长期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区域经济服务办公室)与本公司就在河西区科技地产、商业地产、低碳住宅及建筑工程等领域开展全面战略合作。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天津市河西区政府区域经济服务办公室与本公司将根据地方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企业战略发展规划,本着“互信双赢”的原则,在具有互补优势领域,广泛合作,互惠互利。互相支持,共谋发展。
二、天津市河西区政府区域经济服务办公室将对本公司在该区的经营活动、投资项目给予最优惠政策支持和创造最有利的环境。
三、本公司优先考虑在天津市河西区发展产业,谋划和推进中关村科技商贸城、科技孵化园、商业地产、低碳住宅及市政建筑工程BT合作等项目。
三、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区域经济服务办公室)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有利于开拓天津周边城区乃至天津市河西区业务发展,具体合作方案依据审批权限,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构审批后实施。《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暂无法估计。
四、特别提示
公司将对协议的进展情况做持续性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