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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企业党组织的通知

日期:2011-05-10  来源:中关村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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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高科技企业:


  按照《公司法》、《党章》和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规定,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海淀园企业党建工作由海淀园工委具体负责,凡是在海淀区注册尚未建立党组织的高科技企业,具备条件后均可在海淀园工委建立企业党的组织。建立党组织的具体程序请参考附件1有关内容。
  海淀园工委办公地址: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东704、706室
  咨询电话:88499076、88496811、88498160

 

附件:

  1、建立党组织的要求和程序

  2、建立党组织申请表

  3、党员转入登记表

 

 


中共海淀区委海淀园工作委员会
201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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