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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关 村: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日期:2013-04-09  来源:凤凰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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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证券简称:中关村公告编号:2013-017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案的进展情况

2012 年 12 月,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建设)以与承德德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承德德生)施工合同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承德德生支付工

程款 700 万元及违约金 773500 元(暂计算至 2012 年 11 月 22 日)及自

2012 年 10 月 16 日至实际付款日,按结算总额,每逾期一日向原告支付

0.5‰的违约金,同时要求承德德生承担案件诉讼费(详见 2012 年 12

月 18 日,公告 2012-079 号)。

近日,中关村建设收到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承民初

字第 00010 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承德德生给付中关村建设工程款

700 万元,并从 2012 年 4 月 16 日起以 700 万元计算按日 0.5‰支付利

息至执行之日止;同时判决承德德生承担诉讼费 65,945 元。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2009 年 12 月 4 日,中关村建设与承德德生签订《协议书》,约定

中关村建设承建由承德德生开发的“美地湾景三期 8-10#楼、15-18#”

建筑安装工程。协议签订后,中关村建设进场施工。因承德德生未能办

理开工手续,中关村建设被迫停工、撤场。2012 年 3 月 8 日,双方就中

关村建设的已施工部分的结算及付款问题达成《承德美地湾景工程结算

及付款协议》,确定中关村建设施工部分工程结算金额为 700 万元。承

德德生承诺就该款项分两次支付,具体为:2012 年 4 月 15 日前支付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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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2012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400 万元。若承德德生未按照约定时间

向中关村建设付款,每逾期一日则需按结算总额向中关村建设支付

0.5‰的违约金。协议签订以后,中关村建设积极配合进行现场交接手

续,但承德德生一直未予付款。

后中关村建设提起诉讼,要求承德德生支付工程款 700 万元及违约

金 773,500 元(暂计算至 2012 年 11 月 22 日)及自 2012 年 10 月 16 日

至实际付款日,按结算总额,每逾期一日向原告支付 0.5‰的违约金,

同时要求承德德生承担案件诉讼费。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本公司的影响

此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承德德生公司支付工程款 700 万

元,双方均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提出上诉。本公司将对案件

进展情况保持关注,及时履行披露义务。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利润的

影响。

五、备查文件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承民初字第 00010 号民事判决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三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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