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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关于申报2013年第三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3-03-27  来源:中关村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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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度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指南》(以下简称“2012年资金使用指南”,已在市经信委网站公布)、《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项目补助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企业技术中心补助细则”,已在市经信委网站公布),按照北京市经信委通知要求,现开展北京市2013年第三批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的补充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此批资金拟重点支持的领域和方向、支持方式和标准、申报条件、项目管理程序、申报材料等,应严格按照“2012年资金使用指南”执行,要求项目具备评审条件,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具体安排 

  1、所有项目均需网上申报,未经网上申报的项目将不予受理。申报企业应登录市经信委网站(www.bjeit.gov.cn)中“首页”>>“公共服务”>>“在线申报” >> “申报北京市重点项目——北京市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管理系统” >>“支持中小企业系统”注册并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申报表、支出预算明细表等,并以附件形式上传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电子版。 

  2、申报企业应于2013年4月8日前向海淀区经济和信息化办公室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份及电子版一份,同时提交本通知附件2材料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北京市海淀区信息服务业协会邮箱:beijinghdisa@163.com)。 

  3、海淀区经济和信息化办公室将在确保项目材料真实、准确、有效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三、申报受理

  材料受理地址:海淀区四季青路8号郦城工作区418室(北京市海淀区信息服务业协会)

  联系人:吴超睿   候硕    

  联系电话: 88499030  88498231

  

海淀区经济和信息化办公室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2012年度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指南
附件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模板)
附件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
附件4:书面材料要求
附件5: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项目补助政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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