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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公司为中关村建设11,700万元续贷提供担保

日期:2013-05-10  来源: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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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3年5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13年5月9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中关村建设在山西大同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关村建设,本公司持有其37,600万元股份,占其总股本的94%)拟出资在山西大同成立北京中亿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持股比例100%,注册资金1000万元。出资方式:现金(资金来源:自筹)。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只需董事会审议批准即可。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于公司为中关村建设11,700万元续贷提供担保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关村建设,本公司持有其37,600万元股份,占其总股本的94%)在建设银行(601939)保利支行的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13,000万元将于2013年5月23日到期。该笔贷款原担保方式为:由本公司和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润投资,与本公司系同一控制人下的关联公司)为13,000万元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同时本公司以位于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的中关村科贸中心五层部分房产抵押为13,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
  经协商贷款行,中关村建设拟还款1,300万元后续贷11,700万元,该笔续贷担保方式不变。
  经北京康正宏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中关村科贸中心五层部分房地产(建筑面积为5028.58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京房权证海股字第0004603号]及相应分摊的563.73平方米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京海国用(2003出)第2166号])抵押物进行市场评估(康正评字2013-1-B-1-016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总价为14,433万元人民币。
  中关村建设针对上述担保,出具了反担保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签署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已经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通过。
  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此项担保是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贷款用于中关村建设流动资金周转,还款来源为中关村建设建安施工工程收入。
  2、中关村建设所属的建安施工行业普遍存在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问题,公司经营层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中关村建设加快清收工程款还贷,进一步降低公司担保额度,防范化解风险。
  3、股权关系:本公司持有中关村建设94%股权。其它小股东持股比例过低,无法参与公司经营,因而未按比例提供担保且未把股权质押给上市公司。
  4、针对上述担保事项,中关村建设向本公司出具了反担保函。
  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要求,此项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备查文件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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