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誉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与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子公司以运营项目设备及配套设施抵押及收益权质押作为担保、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融资租赁交易概述
为了更好的支持能源服务项目长期资金的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华誉地源供热有限公司拟与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租赁”)以售后回 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华誉地源热泵供热有限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 公司开展融资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沈阳华誉地源热泵供热有限公司以运营项目设备及配套设施抵押及收益权质押作为开展融资业务的担保的 议案》,同意公司进行融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概述:
1、买卖标的物:公司运营设备。
2、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公告编号:2017-023
3、融资金额:人民币壹仟陆佰万元整(小写:1,600.00万元)
4、租赁期限以及利率:租赁期限48个月,租赁期数16期,租
赁年利率为5.7%,租金计算方法为等额年金。
5、交易内容:公司为融通资金,将全资子公司沈阳华誉合法拥有的运营设备出售给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并以售后回租的形式由沈阳华誉回租使用。
6、担保物: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沈阳公司阳光一百D地块项目及东湖秀景项目收益权质押。
二、 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是利用现有运营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各项制度规定,该融资租赁事项以及相关的担保事宜,尚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华誉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誉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