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关 村(000931)4月24日公告, 2013年4月23日,中 关 村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1)朝民初字第13366号,就中关村建设诉北京百键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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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北京百键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返还原告中关村建设已超付的工程款1,862,503.2元:其中2013年04月30日前返还300,000元;于2013年08月31日前付清剩余款项。中关村建设因此案产生的水电工程预算人员费用30,000元,已交纳的鉴定费143,360元由被告承担,于支付第二笔款项时给付原告。(加入财苑社区,分享投资心得,围观财经名家,就来http://cy.stcn.com 。)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加入财苑社区,分享投资心得,围观财经名家,就来http://cy.stcn.com 。)
如被告北京百键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按照调解书约定时间支付公司款项,对于收回款项部分,公司将冲减相关成本、确认相应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