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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企业家当“调解员”是管理创新

日期:2013-05-03  来源:《中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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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名企业家甘做志愿者,为解决企业矛盾当起商事纠纷义务调解员,化干戈为玉帛,是一种解决企业纠纷别开生面的管理创新尝试。 

  日前,在《人民日报》上读到一篇“中关村(5.31,0.00,0.00%)企业家担当调解员”的报道,知名企业家甘做志愿者,为解决企业矛盾当起商事纠纷义务调解员,化干戈为玉帛,成效显著,实现“三赢”,可谓是一种解决企业纠纷别开生面的管理创新尝试,值得关注。

  市场经济是道德经济,需要更多企业家的血管里流淌着道德的血液;市场经济更是法制经济,让企业家的行为规范在法律的笼子里循规蹈矩。尽管中国的儒商传承诚信为本,多尊礼仪,多有包含,多讲义气,可是市场经济毕竟是追求最大利润的一种经济行为,难免要出现一些违背游戏规则的利益纷争。当然,出现纠纷就直奔法院,也无可厚非,但终究是一件麻烦事,消耗公共资源,挤占发财时间,到头来尽管解决了问题,却多是两败俱伤,实则没有真赢家。

  北京中关村的“企业家商事调节中心”,由知名企业家担任调解员,在诉讼形成之前即介入纠纷解决过程。可喜的是,在5年多的时间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三赢”效果,调解案件246起,成功214起,成功率达到87%。当“调解员”看到兄弟企业之间由“怒目相对”到“握手言和”并获“双赢”的局面,自己也就赢在其中了,该是何等快慰!

  中关村企业家商事调节中心的理念是:“在商业纠纷中,除了法律规则外,还有一套自成体系的商业规则。当企业家成为调解员,往往带着同行的情感和经验去看待法律问题,这样我们比法官更容易接近双方的底线,也更易抓住经济纠纷的实质。”“时代”总裁王小兰如是说。

  “商人矛盾,商人化解,商事调节减轻法院压力”。随着市场经济的飞快发展,经济纠纷日益增多,基层法院受理的商事案件不断增长,而商业纠纷的技术性也导致案件难度不断增加。法律专家分析案例后指出,“纠纷双方一般都有明确的利益底线,更多的是考虑今后的合作,不希望因纠纷伤害感情”,意谓“买卖不成情谊在”。用商人的智慧解决商事纠纷符合商家的认知心理。晓之以理,喻之以情,往往比“动辄用法”更有效果。知名企业家从事调节,既懂商业技术,又有儒商之真情,知己知彼,以君子之心,揣度君子之腹,更容易揭开芥蒂和化解龃龉。

  目前,中关村企业家调解中心共有14名调解员,其中13人是中关村知名企业家,涉及软件、环保、财税、信息产业等诸多领域。这些名人组成的调节团队,只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凭借谙熟商事特点,“心有灵犀一点通”,解决企业纠纷更容意找准切入点。正如一位资深人士所说,“对于经济纠纷的的当事人而言,在知名企业家的调解过程中,还能得到企业管理经验、企业运行的点拨、法律问题的处理等诸多好处,这是法庭诉讼无法给予的,也是诉讼企业双方难得的学习机遇。

  中关村的实践表明,社会调解组织是企业矛盾纠纷化解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尽管还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公益组织,市场道路,民间调解向左还是向右”? 但是中关村上地法庭的数据显示:2012年新收案件671件,比去年同比上升幅度达58%,而特约调解员调解案件为113起,上升幅度18%,举足轻重可想而知。中关村践行的化解企业矛盾的创新举措,完全符合国家政法工作精神,即“要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中关村以“敢为天下先”扬名全国,我们希望更要承担起管理制度创新的任务,促进企业家当调解员获得更大的成功,起到示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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