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08年度中关村科技园区小企业创新支持资金立项项目已进行了公示,根据中科园发[2006]21号《中关村科技园区小企业创新创业孵化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将于近期与各项目承担单位签定项目合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园区小企业创新支持资金项目合同是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合同签订的全过程要求确保其严肃性和完整性。每份完整的创新资金合同均应由甲方(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乙方(项目承担单位)逐一认可每项条款及内容,并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方能正式生效。
2、合同涉及项目的主要技术路线、经济技术指标、资金筹措计划等内容全部都是企业申报材料中的内容,并已经通过专家审查,原则上不得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修改。合同执行时间及阶段目标,按项目承担单位所填写的申请材料为准,不得调整。
3、上交合同的同时须提交由中关村科技园区指定的信用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或深度征信报告。项目承担单位请自行登录中关村信用促进会(受管委会委托,负责管理园区指定的信用评估公司)网站(www.ecpa.org.cn)选择指定的信用评估公司进行信用评估。
4、本次合同经双方确认无误签定后,请项目承担单位将合同电子版发送至xprong@zgc.gov.cn,邮件主题请标明公司及合同名称。
5、本次合同签订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14日,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此时间之前将纸质合同(一式四份)参照附件1内容填写完整后交至高促中心,立项代码请参照附件2。
地 址:海淀区苏州街49-3号盈智大厦四层411室
联 系 人:赵燕林 戎旭平
联系电话:82622085 82621961
附件:
1、2008年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合同范本
2、2008年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立项代码清单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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