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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4-03  来源:中关村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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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企业和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的意见》(京办发[2009]11号),进一步加大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的工作力度,根据《北京市建设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暂行办法》,接中关村管委会通知,海淀园第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以下简称“人才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园区内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1、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和研发队伍,研发实力居我市同行业前列;
  2、有条件建立国际通行的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推进产学研结合;
  3、所确定的科研或产业领域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目标,有条件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成果;
  4、单位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有必备的科研条件和工作经费,能为引进的海外人才提供较好的工作环境,有条件在三年内引进5名以上符合“海聚工程”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形成一支水平一流、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
  5、有明确的人才基地建设目标,有条件配备专职人员和专项工作经费。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填写《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申报书》后,报中关村管委会;园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择优将材料报市海外学人工作联席会办公室(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保证完整、真实、准确,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申报书》报送原件一式三份,并提供与原件一致的电子文本。
  《申报书》可通过“海外学人网”(http://www.8610hr.cn)下载。
  五、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0年4月18日。
  联 系 人:黄后   郭鹏程     
  联系电话:68709521   68709526
  传    真:68709524

 

附件:《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申报书》

 

 


海淀园管委会
201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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