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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科技企业税收优惠培训会通知

日期:2011-04-10  来源:中关村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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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1号)、《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2号)以及《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3号),贯彻落实了国函【2009】28号中有关实施支持创新创业的税收政策,扶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的精神。
         企业如何最大限度的享受有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延期纳税以及技术转让所得税收减免、“四技收入”营业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已经成为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重点关注的问题。
        为使会员企业更好的了解相关政策,充分做好税收优惠申请准备,协会特举办本次培训会。
        本次培训会将邀请国内首家专业化税务律师事务所——华税律师事务所的专家讲解,华税律师专家将利用多年的行业实务经验,在对新政策新形势分析和把握的基础上,为企业对税收优惠享受申请及资料准备进行讲解和说明,帮助企业制定相关的规划与策略。
一、培训内容:
1、园区企业高新认定应对要求及策略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试点政策解析
3、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解析
4、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延期纳税政策解析
5、技术转让、四技收入税收优惠解析
6、企业高科技优惠享受长效维持机制建立
二、培训时间:2011年4月12日上午9:00-12:00
三、培训地点:海淀科技大厦五层大报告厅
四、注意事项:
1、签到时必须出示《会员证》,会员企业免费参加;
2、请在培训现场缴纳2011年度会费;
3、非会员参会每人收费500元。
联系人:   赵敏    霍亮    郑建群    谢魁   
电  话:  88498441 82614774  82612377  88498445  88494234         
传  真:  88498441--22
邮  箱:  zhaomin56@126.com
网  址:  http://www.zgcafe.org.cn


【特邀专家】
         刘天永,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客座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法律应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资深税务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目前,刘天永律师担任多家跨国公司投资税务顾问,为其提供税收筹划服务。刘天永律师既专于财务、税务又精于法律,以其专业的服务、缜密的筹划和务实的作风享誉业内,并经常接受《第一财经日报》、《中国税务报》、《中国经营报》、《证券日报》等国内主流财经媒体的采访,就税务问题发表专业律师意见。

 

附件:2011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科技企业税收优惠培训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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